1710821557899 | 通知公告: |
发布者:超级管理员
加入时间:2013-10-16
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,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,为其提供人事工作方面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。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,广泛开展各项人事代理业务。现就本中心人事代理业务范围、内容及办事程序作简要介绍:
一、人事代理范围
(一)单位代理:股份制企业、“三资”企业、民营企业及其它无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;各类自愿委托代理的企事业单位。
(二)个人代理:各类用人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;辞职、辞退、解除聘用(劳动)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其他自愿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。
二、人事代理内容
(一)提供人才、人事法规政策咨询
(二)协助委托单位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、外地人才引进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收、流动手续等。
(三)管理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、人事关系,办理委托人员的身份确认、转正定级、工龄计算、档案工资调整、初级职称确认及其他职称的申报与考评事宜。
(四)管理流动人员党组织关系。
(五)代办户籍关系。为无集体户口的委托单位接收的应届本科(含本科)以上有学位的毕业生和符合“先落户后就业”条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办理户籍挂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