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10839420064 | 通知公告: |
科研人员
电子科学与技术,计算机科学与技术,水声工程/ 信号与信息处理,材料科学与工程、材料科学,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,仪器科学与技术;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,机械工程,信息与通信工程,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/凝聚态物理,大气科学,海洋工程/海洋化学/海洋生物,光学工程,船舶与海洋结构设计制造,会计学(2年以上工作经验)。 博士待遇:1.事业编制。2.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并享受相应待遇 。3.年工资、福利待遇不低于10万(不含课题结余分配及特殊奖励)。4.五险一金。5.按国家规定享受婚假、生育假、探亲假等假日,有带薪年休假 。6.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等相关政策。